一个人即使有犯罪动机,如果没有造成犯罪的结果,法律也对他无可奈何。思想再坏,没有行动,就不能说他是个坏人。同样,富人是不是为富不仁,也不是思想品德问题,而是看手段和结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见爱不爱财无关紧要,用什么方法去取,才是问题的实质。
曾经有某餐馆,考验过食客的道德水平,他们采取让食客自己定价的方式,让食客根据自己对菜品的满意程度定价,先吃后定,定多少收多少。此举一出,食客盈门是自然的,餐馆赔本也是自然的。据记者报道,90%以上的食客都吃得呼儿嗨哟,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定出了比地板更低的价,普遍只付了不及成本的10%,有的只是象征性地付一两个硬币,有的干脆连硬币都不付,一副“吃大户”的模样。消息终于曝出,媒体又抓到了热点,一个商业行为上升为一场道德讨论,见诸报端的,无不是对国人素质之低的切齿痛斥。
餐馆老板难道有病,竟然忘记了自私是人的天性?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句话其实是很符合进化论的。不管富人穷人,内心的贪欲都根深蒂固,人们常说为富不仁,只是穷人的不仁没有暴露出来而已,于是就把不仁的帽子戴到富人头上,这是不公平的。
餐馆老板清醒得很,我估计,这只不过是一个策划,是一种促销手段而已,等到他的餐馆声名鹤起,等到食客尝出了味道,他再按市场规律收费不迟。
曾经挑起亚洲金融风暴的“金融大鳄”索罗斯,在很多人看来简直是十恶不赦,但偏偏是他,因为行善而成为第二届“代顿和平奖”得主。他的主要事迹是捐出巨款,支援波斯尼亚地区的战后重建,以及他所领导的量子基金,对多项慈善活动的大力支持。此种行为在中国也很多,但大多带有商业色彩,因而惯性思维的中国记者就对索罗斯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您的天性还是树立形象的需要?索罗斯回答:在金融市场,我只是按规则办事,我遵守规则,谈不上道德不道德。
其实说穿了,也就是因为有高额遗产税,国外的富豪们才大多在生前捐出大部分的财产,不仅是索罗斯,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富人的仁,不是道德的促成,而是制度的结果。
按规则办事,这就够了。
经济和道德,实际上是两个范畴,虽然有所交叉,但绝不能混为一谈。谁都有不仁的可能,所以才需要市场的规范,需要法律的约束,让不仁的行为付出代价,让不仁的愿望不能实现。富人们仁不仁,不仅是人心好不好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健不健全的表现。如果一个社会到处都在嚷嚷着“为富不仁”,那么不仁的不仅是富人,还有这个社会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