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融期货,是指交易所按照一定规则反复交易的标准化金融商品合约。这种合约在成交时双方对规定品种、数量的金融商品协定交易的价格,在一个约定的未来时间按协定的价格进行实际交割,承担着在若干日后买进或卖出该金融商品的义务和责任。 

   上世纪七十年代,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利率、汇率、股市急剧波动,为了适应投资者对于规避价格风险、稳定金融工具价值的需要,以保值和转移风险为目的的金融期货便应运而生。例如在汇率和利率的大幅波动情况下,持有者、贸易厂商、银行、企业等在现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外汇的同时,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金额大致相当的期货合约。在合约到期时,因汇率变动造成的现汇盈亏,便可由外汇期货交易上的盈亏弥补。 

    发展历史不过30多年,但金融衍生品市场因具备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等期货属性而迅速抢占了原有的金融市场份额。在全球范围内,金融期货等衍生品成交规模在期货交易中的比重已从1976年的不足1%,上升至目前的80%以上。在世界各大金融衍生品市场上,交易活跃的外汇、利率、股指等金融期货合约有几十种。欧美等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成交规模近几年大幅上升,韩国等亚洲国家也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实现了金融衍生品成交额远远超过现货交易。 

    金融期货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外汇(汇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